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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关于申报团体标准2022年第二批计划项目的通知
2022-08-19

各专业委员会、各会员单位:

为推进浙江省电力学会(以下简称“学会”)团体标准工作,学会决定开展2022年团体标准第二批计划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渠道

1.项目选题应以电力能源领域发展迫切需要或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亟需的技术标准为方向,紧密结合专业,兼顾前瞻性和实用性,提倡和相关方向的国际标准接轨。需注意避免与现行国家标准各专业委员会、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重复。优先选择市场化程度高、技术创新活跃、产品类标准多的技术,优先制定市场急需而又空白的标准,鼓励成套标准的制定,积极推进企业标准上升为团体标准。

2.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应具备与制定标准项目相关的研究基础,有配套的技术、设备和人员条件。参与标准起草的单位数量原则上不能少于3个。计划项目发起单位或个人应是浙江省电力学会会员。

3.标准主编人原则上应具备副高级以上的职称,熟悉标准制定程序和要求,并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标准主编人同年度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项目。编写组成员人数不少于5人、不宜多于25人。

4.学会标准编制经费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发起单位(或个人)自筹的经费、企事业单位的支持经费、政府部门或社会团体给予的补助费用、重点工程和科研项目经费等。计划募集的经费额度应能支撑标准编制的全过程。标准编制周期从立项起一般为12个月,特殊情况下最多可延长6个月。

二、申报说明

编写组应认真填写《浙江省电力学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表》(详见附件)及标准草案,申请表主要包括目的意义、适用范围、现有的工作基础、主编人情况、经费来源等。

团体标准申请常年受理。拟纳入2022年第二批计划项目需于2022年9月30日前,将立项申请表( WORD版和签字盖章件PDF版)以及标准草案(WORD版)发送学会标准工作专用邮箱。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51109682

联系人:赵瑜暇 13586420960

邮箱:zjseeorg_bz@163.com

附件:浙江省电力学会标准项目立项申请表.docx

浙江省电力学会

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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