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浙江省电力学会团体标准体系建设,提升标准化工作的水平和质量,现面向全省能源电力专业领域科技工作者继续开展“浙江电力标准专家”登记工作(第三批)。请各会员单位、各专业委员会广泛动员会员和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登记,共同促进学会团体标准优质发展。
一、专家主要工作
登记为浙江电力标准专家后可受邀参与以下工作: 1.参加浙江电力团体标准立项评审、专业评审等活动; 2.参加浙江电力团体标准编制起草工作; 3.参加浙江省电力学会标准专业技术交流,担任授课专家。 二、专家登记条件 本次登记的专家要求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主要研究工作和业务开展地为浙江省、服务浙江省能源电力行业的科技工作者,一般要求是浙江省电力学会会员(如非会员,在进行专家登记时视作自愿加入浙江省电力学会)。 2.已在国内外科技社团或会员单位担任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委员。 三、专家登记方法 参加登记的专家应填写《浙江电力标准专家信息登记表》(附件1),同时提供专业技术职称和标准专家受聘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学会标准工作邮箱,邮件标题统一为“浙江电力标准专家信息登记表(专家姓名)”。登记截止时间为9月2日。 1.直接向浙江省电力学会登记。各科技工作者受聘担任其他组织的标准专家后,可随时与学会联系,通过上述方式登记为“浙江电力标准专家”,成为浙江电力标准专家库成员。 2.通过各会员单位、各专业委员会登记。各会员单位、各专业委员会统一组织登记后填写《浙江电力标准专家信息登记汇总表》(附件2),盖章扫描后连同专家《浙江电力标准专家信息登记表》和证明材料,发至学会标准工作邮箱。 联系人:苏斌,0571-51103770 邮 箱:zjseeorg_bz@163.com 附件:1.浙江电力标准专家信息登记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