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为推进浙江省电力学会(以下简称“学会”)团体标准工作,学会决定开展2022年团体标准第一批计划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渠道
1. 项目选题应以电力能源领域发展迫切需要或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亟需的技术标准为方向,紧密结合专业,兼顾前瞻性和实用性,提倡和相关方向的国际标准接轨。需注意避免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重复。优先选择市场化程度高、技术创新活跃、产品类标准多的技术,优先制定市场急需而又空白的标准,鼓励成套标准的制定,积极推进企业标准上升为团体标准。
2. 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应具备与制定标准项目相关的研究基础,有配套的技术、设备和人员条件。参与标准起草的单位数量原则上不能少于3个。
3. 标准主编人原则上应具备副高级及以上的职称,熟悉标准制定程序和要求,并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标准主编人同年度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项目。编写组成员人数不少于5人、不宜多于25人。
4. 浙江省电力学会团体标准编制经费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发起单位(或个人)自筹的经费、企事业单位的支持经费、政府部门或社会团体给予的补助费用、重点工程和科研项目经费等。计划募集的经费额度应能支撑标准编制的全过程。标准编制完成时限一般为1-2年。
5. 学会专委会、单位会员或者个人会员均可向浙江省电力学会标准工作委员会提出本专业的年度团体标准立项计划。
二、申报说明
编写组应认真填写《浙江省电力学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表》(模板详见附件),包括目的意义、适用范围、现有的工作基础、主编人情况、经费来源等。
团体标准申请常年受理。拟纳入2022年第一批计划项目需于2022年5月15日前,将立项申请表WORD版和签字、盖章的扫描件PDF版一并发送至学会标准工作委员会专用邮箱。
三、联系方式
浙江省电力学会标准工作委员会
联系人:郑添 13516808664
邮 箱:zjseeorg_ttbz@163.com
附件:浙江省电力学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表(模板).docx
浙江省电力学会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