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各专业委员会:
为推进浙江省电力学会(以下简称“学会”)团体标准工作,学会决定开展2025年第一批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渠道
1.项目选题应以电力能源领域发展迫切需要或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亟需的技术标准为方向,紧密结合专业,兼顾前瞻性和实用性,提倡和相关方向的国际标准接轨。需提供与标准技术创新点相关的查新报告,注意避免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重复。优先选择市场化程度高、技术创新活跃、产品类标准多的技术,优先制定市场急需而又空白的标准,鼓励成套标准的制定,积极推进企业标准上升为团体标准。
2.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应具备与制定标准项目相关的研究基础,有配套的技术、设备和人员条件。参与标准起草的单位数量原则上不能少于3个。计划项目发起单位或个人应是浙江省电力学会会员。
3.标准主编人原则上应具备副高级以上的职称,熟悉标准制定程序和要求,并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标准主编人同年度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项目。起草工作组成员人数不少于5人且不宜多于25人。
4.学会标准编制经费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发起单位(或个人)自筹的经费、企事业单位的支持经费、政府部门或社会团体给予的补助费用以及重点工程和科研项目经费等。计划募集的经费额度应能支撑标准编制的全过程。标准编制周期从批准立项起一般为12个月,特殊情况下最多可延长6个月。
5.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应向浙江省电力学会标准工作委员会提出本专业的年度团体标准立项计划。学会的单位会员或个人会员可直接向标准工作委员会提出项目申请,并提供所对应专业委员会的书面意见。
二、申报说明
标准计划申报工作纳入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平台统一管理。
申报人登录浙江省电力学会网站(https://www.zjsee.org)通过科技云服务平台点击进入“团体标准管理工作平台”(学会会员可通过手机号、验证码登录系统,若申报人为非学会会员、应先申请成为学会会员),按要求认真申报填写相关信息及上传有关材料(填报指南详见附件1第一部分《团体标准申请》)。
团体标准申请常年受理。拟纳入2025年第一批计划项目需于2025年3月30日前完成申报工作。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永育,0571-51103770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南复路1号水澄大厦2幢905室(邮编:310008)
附件:
浙电学通〔2025〕3号-浙江省电力学会关于申报团体标准2025年第一批计划项目的通知.pdf
附件:1.浙江省电力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工作平台填报指南.pdf
浙江省电力学会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