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电力学会文件
浙电学〔2013〕2号
转发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同意增加“浙江电力科学技术奖”设奖单位的批复
浙江省电力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浙江分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浙江分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浙江分公司,国电浙江北仑第一发电有限公司,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公司,浙江省电力设计院,浙江省火电建设公司:
根据2012年12月21日召开的浙江电力科学技术奖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扩大浙江电力科学技术奖的影响,让更多的电力企业参与进来,浙江省电力学会正式行文向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提出申请,增加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浙江分公司、浙江省电力设计院和浙江省火电建设公司作为共同设奖单位,已获准同意。现将批复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同意增加“浙江电力科学技术奖”设奖单位的批复(浙科发成〔2012〕322号)
浙江省电力学会
2013年1月21日
浙江省电力学会 2013年1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