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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电力学会召开第十届第十一次常务理事会
2016-12-02

2016年11月21日,浙江省电力学会在杭州召开第十届常务理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由理事长阙波主持,副理事长岑可法、凌卫家、朱松强、潘光华等24位常务理事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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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经过充分讨论,认真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吸收浙江省电力学会新单位会员的建议》,同意吸收台州市电力学会、湖州市电力学会、金华市电力学会、浙能阿克苏热电有限公司、浙江浙能天然气运行有限公司、宁夏枣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浙能龙泉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丽水市电力学会、宁波市电机工程学会、神华浙江国华余姚燃气发电有限公司、华润电力(温州)有限公司、浙江省水利水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大唐国际江山新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等14家单位作为浙江省电力学会单位会员。

二、审议通过《关于成立清洁能源(节能)专业委员会的建议》。

三、审议通过浙江省电力学会第十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筹备情况报告、会员代表大会议程及选举办法、监票人、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第十一届理事会主要人选推荐情况报告以及副秘书长、分支机构正(副)主任委员建议等六份报告。

四、审议通过《浙江省电力学会第十届理事会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及届终审计报告编制说明》、《浙江省电力学会章程》修订说明报告、《浙江省电力学会会费管理办法》编制说明报告。

五、审议通过学会《浙江省电力学会工作委员会工作办法》、《电力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办法》、《浙江省电力学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办法》、《浙江省电力学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浙江省电力学会证书管理办法》。

六、听取了浙江电力科学技术奖有关工作汇报,审议通过《浙江电力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浙江电力年度科技人物奖奖励办法》

七、会议同意在11月30日召开浙江省电力学会第十一次会员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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